三重國小圖書館使用辦法
103.09.08修正
109.08.29修正
一、開放日期:109.9.7-110.6.29,一到五年級借書截止日110.6.4,六年級借書截止日110.5.4
二、開放時間:星期一、二、四、五8:00-16:00,週三8:00-12:00。
二、圖書館教育實施辦法暨使用辦法
(一)學生下課借書
1.進入圖書館請勿攜帶飲料或食物。
2.圖書室內請不要嬉戲,追逐遊戲,保持安靜。
3.愛惜圖書,不塗污,不毀損,若發現有污損書籍,請交由愛心媽媽修復。
(二)各班利用上課時間及早修時間帶全班到圖書館借書,以不影響上課班級為原則。
(三)每週一節圖書館閱讀課
1.由各班導師於閱讀課實施圖書館教育,圖書館可進行有聲教學。
2.若同一時段多班上課,請自行協調場地。
3.學生閱畢請將書籍和座位歸位排放整齊,書籍不會歸位者放在書車上,由義工協助歸位。
(四)其他:本館各項設備,應妥善使用,若有毀損,須負賠償之責任。
三、圖書借閱辦法:
1.學生每次可借5冊,每冊借期為16天。教職員工及義工借閱圖書,每次可借10本,每冊借期為20天。
2.不可當天借還。
3.逾期書歸還後可立即借書。
4.書本遺失借閱者自行購買相同書籍賠償,若無法購得,則以等值的書代替。
5.借用資料時,請尊重著作權法相關規定使用。
6.因特殊需要(如清查整理)本館得隨時收回借出之圖書資料,借閱人不得拒絕。
7.教職員工離職、停聘、學生畢業、退學、轉學或休學,其所借書籍,應在離校前
悉數歸還。
四、電腦查詢區
每位學生限用十分鐘,僅限於查詢資料使用。嚴格禁止上網聊天、玩遊戲,違者不得使用電腦。
六、本規則呈請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亦同。
承辦人: 主任: 校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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